夜歸女子大廈梯間遭強姦 涉案巴漢認罪候判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09/05 13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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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姦案於高等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28歲夜歸女子去年9月於深水埗寓所附近吸煙及玩電話後,被一名巴基斯坦漢尾隨進入大廈,女子並遭巴漢拉到樓梯上強姦,涉案巴漢今(5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強姦及盜竊兩罪,還押候判。

涉案被告Shahid Imran-younas (36歲)被控於去年9月15日,強姦女事主及搶去對方的手機,被告今承認兩項控罪。案情指,28歲女事主於案發當晚零晨由男友護送回家,惟事主發現自己遺失了頭箍,因此折返深水埗寓所大廈外尋找,事主尋回頭箍後在附近吸煙及玩電話,期間被告上前接近她,示意想吸煙,但她未有理會,並準備返回大廈內。

被告尾隨事主進入大廈,並以手掩著事主的咀巴及以身體壓住事主,事主其後答應會安靜,並將香煙及打火機交給被告,被告其後嘗試親吻事主,並搶去事主的iPhone,隨後更脫下褲子打算強姦事主,事主打算以口交打發被告,冀免於被強姦,於是提議被告口交。

未料被告意猶未盡,最終於樓梯上將事主強姦,被告事後更要求事主提供電話號碼及單位號碼始離去。事主回家後立刻報警,警方於兩天後在深水埗截查被告時將其拘捕,被告於警誡下否認犯案,並指他上一次進行性行為已是10至15年前的事,而案發時他於家中。

警方其後驗出事主的內褲上有被告的精液,而事主亦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。控方今透露被告曾有8次定罪紀錄,最近一次紀錄是於2015年6月就一項爆竊罪被判囚3年3個月,至案發前5個月始出獄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判刑,期間處理事主的創傷報告,被告需還押。